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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 : 研究生办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3-03-04     浏览次数 : 458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是国家为有学历提升需求的在职人员开辟的提升学位的重要渠道,也是众多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权威途径。为提升区域教师水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多渠道促进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欢迎省内外在职人员积极报考。

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为全球外国语大学联盟成员,始建于1960年。学院拥有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外国语言文学”,设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及学科教学(英语)、翻译硕士(英语、日语)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英语、日语、翻译、法语4个本科专业和大学外语教学部,其中英语、翻译、日语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22人,在校学生1600余人,本、硕、博一体化培养。

学院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家国情怀与国际视野兼具,专业知识与人文素养兼备,语言能力与实践能力皆强,富有创新精神、跨文化能力与自我发展能力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在校生近5年英语专八通过率高出全国师范类院校平均通过率50个百分点及以上,蝉联7届全国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全国唯一),蝉联4届全国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蝉联3届全国师范联盟风采展示一等奖,获全国英语演讲大赛特等奖、全国英语写作、阅读大赛一等奖,“挑战杯”红色专项全国一等奖等,另获省级及以上荣誉400余项。

毕业生广受欢迎,涌现出80余名中学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党的二十大代表、中小学校长、省市教研员、省教坛新秀等教学名师,长江学者、高校校长、教育部基础教育教指委副主任、英语专业教指委副主任委员等专家学者,也涌现出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主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主任等外事工作领导和不同行业翘楚。


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步骤

(一)申请进行同等学力人员资格认定并办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证》(以下简称《申硕资格证》);

(二)《申硕资格证》有效期为四年,申请学位人员应在规定年限内通过国家规定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培养单位面试以及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考试。

(三)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完成论文答辩。申请人应在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面试和全部课程考试都通过后,按学校要求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完成论文答辩。

二、同等学力人员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一贯良好,经所在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鉴定并推荐;

(二)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且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0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在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做出成绩;

(三)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三、同等学力人员资格认定的基本程序

(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每学期集中受理一次)向有关学院提出进行同等学力人员资格认定和办理《申硕资格证》的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师范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

2.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推荐表;

4.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二)学院基于自身办学条件,依据学院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认定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三)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予以认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并办理《申硕资格证》。

四、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一)对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二)对申请人学科专业知识水平的认定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办理《申硕资格证》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专业知识水平认定。包括:

1.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全国统一考试通过后,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核。面试不通过者,取消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

3.通过我校组织的申请学位相关课程考试,考试水平要求应与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知识水平要求一致。

《申硕资格证》有效期内未通过上述全部考试者,认定为专业知识水平未达到要求且本次资格作废。

(三)对申请人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按照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申请人须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盲审和答辩。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院、学校两级学位委员会同意,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可授予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五、招生专业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科目

外国语水平全国统考科目

授予学位

教育学

课程与教学论

教育学

英语

教育学硕士

英语教育学方向


六、报名流程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时间:本简章发布之日至2023371800

网址: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

申请人在该平台注册后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1)。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选择外国语学院的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英语教育学方向,并发送到指定邮箱wyyz@zjnu.cn

二)个人信息现场采集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36-88:30-17:00

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毗邻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校区,不用进入校内)。

2.现场采集信息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推荐表;

4)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科研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现场信息采集的程序

1)审核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

2)现场拍照和采集指纹;

3)核对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

4)阅读《知情同意书》,签字确认。

(三)资格审核

学院基于自身办学条件,依据学院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认定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予以认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并办理《申硕资格证》,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

(四)全国统考报名

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全国统考)。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s://tdxl.neea.edu.cn/),填报考试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并实时关注审核结果。考试报名时间:2023313-26日,考试时间:2023521日)。考生按照全国统考要求,在中国教育考试网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全国统考

七、收费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费分两次缴纳。第一次缴纳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在通过全国统考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之前缴纳;第二次缴纳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在完成课程学习后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前缴纳。具体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2.参加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费用自理,由申请人自行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缴费。

八、其他

1.申请人必须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提交书面材料相关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如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对在课程考试或全国统考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一律通报所在单位。

3.报名咨询方式如下: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教育学

课程与教学论

(英语教育学)

徐老师:

电话:0579-82298214

邮箱:wyyz@zjnu.cn

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2幢211办公室,邮编:321004



附件1:同等学力网上报名操作指南.pdf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单位推荐表.docx

附件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常见问题解答.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