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修订)》(浙师研字〔2023〕17号)和《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浙师研字〔2020〕9号)的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拟推荐蒋硕等3位老师新增列为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印晓红等6位老师新增列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李艳等2位老师新增列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现将名单予以公示(附件)。公示结束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2日-9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外国语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杨旭峰,联系电话:0579-82298214。
外国语学院2025年学位分委员会同意推荐遴选博导、硕导名单.xls
外国语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公室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