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章程
浙江师范大学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值得注意的一些关键信息:
1.外语语种不限。
2.报考我学院相关专业外语单科成绩要求(我国港澳台地区除外):英语专业、翻译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120分,日语专业、法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115分。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外语单科成绩未达到要求的,请勿在志愿中填报,防止出现“退档”导致当次全部志愿填报无效。
3.参加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不做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4.外国语学院相关专业就读于学校本部(金华)校区。
5.未尽事宜按国家、生源地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浙江师范大学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浙江师范大学202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等执行。
浙江师范大学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浙江师范大学202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浙江省内)
前期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如报考我院英语(师范)专业,除按照“浙江师范大学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外,还需按照“浙江师范大学202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等。
浙江师范大学202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专业介绍
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以"普通高等教育"形式实施"本科教育",教育形式为“全日制”。
2.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招生计划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生专业、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所使用的专业代码、招生计划数等),请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所发布的信息为准。
3.上述"专业代码"为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教高函〔2026〕2号)中的专业代码。
4.上述"常规学制"为常规修业年限(学制)。
5.若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等规定的学位授予要求,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的学位、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6.上述专业表述中括号内的内容,仅作为对该专业的补充说明,表示我校(学院)在该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2015〕18号)等有关规定,学历证书(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等关于专业的表述,使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教高函〔2026〕2号)中的标准专业名称表述,即"英语"、"翻译";
7.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等,英语专业为师范类专业,该专业学生在校阶段,满足相关条件后,可取得相应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资格。翻译、日语、法语为非师范类专业,上述专业学生也可基于所学专业知识,通过面向社会相应的资格考试取得相应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资格。
招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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