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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外语学院老师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15-04-07     浏览次数 : 161

位教师:

为更有效地推进我院科研工作,培育高层次科研项目,为青年教师搭建科研平台,特开展2015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院级科研项目包括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典籍翻译、英语文学、外语课程与教师发展、日语语言文学系列。

二、项目分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省部级课题培育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具体立项数目为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1项,省部级课题培育项目2项,一般研究项目10项。

三、项目申报设选题指南(见附件一),但课题申报不限于指南所列课题方向,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题申报。

四、申报对象为全院教师,项目立项特别向青年教师倾斜。其中一般研究项目申报者需为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五、已获校级及以上科研经费支持的同题或类似项目暂不立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在研者可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若该项目获得国家社科资助,则不予立项;国家级项目在研者暂不申报。申报者选择其中一个系列进行申报,鼓励以学术团队形式申报,主持申报者最多申报一个项目。

六、项目资助额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为10000/项,省部级课题培育项目为5000/项,一般研究项目为2000/项。

七、经费使用办法:课题经费使用办法根据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立项之初拨款50%,完成项目申报书所设定的研究任务并结题后拨足项目经费。

八、院级科研项目一般项目应在一年之内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和省部级课题培育项目一般应在两年内完成。项目研究到期后,项目负责人提交《院级项目结题表》1份,并附相应成果1份。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需提交2CSSCI论文,或1A类专著,或国家级项目立项书;省部级课题培育项目需提交1CSSCI论文,或1B类及以上专著,或省部级项目立项书;一般项目需公开发表论文或专著1部,或厅级及以上项目立项书。

九、申报者认真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二)一式5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及汇总表(见附件三),并将电子文档发至wy7@zjnu.cn

十、申报及评审时间安排:申报截止2015430日,由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集体评审并于515日之前公布评审结果。

 

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5年4月7

 

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关于2015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