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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
来源 : 外语学院老师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17-03-16     浏览次数 : 33

为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严格体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和《浙江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复试原则

1.考生复试分数线(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得低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要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我院需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院需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我院需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招生计划数(扣除推免生和士兵计划数)与参加复试人数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在此比例内若有相同排名可同时进入复试程序,原则上控制在11.5之内。

三、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内容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思想政治考核、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格检查等5个环节组成。

思想政治考核和体检的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采用直接对考生面对面的考核方式。复试时,学院党委领导直接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同时审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的鉴定意见及人事档案材料,给予考生公正的评定

2. 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体检需空腹(早上6:308:30空腹抽血,其他项目上午8:0010:30),带免冠一寸近照1张,体检费为60元。

3.具体环节时间参见复试时间安排表

(二)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的满分值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分,专业面试满分为150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均为50%

总成绩 = (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3)×50%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

2. 剩余名额在调剂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取足,确定拟录取名单;

3. 因招生计划数限制未能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则列于拟录取候补名单,以便在有名额的情况下录取。

(二)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属不合格,不予录取:

1. 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 复试中的笔试成绩不及格(满分为150分的合格分为90分);

3. 复试中的面试成绩不及格(满分为150分的合格分为90分);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2门课中有1门不及格(同上);

5. 体格检查不合格;

6.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信息公开的网址:

1.关于2017年硕士复试资格审查的重要提示http://yzw.zjnu.edu.cn/show.aspx?id=1028&cid=105

2.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w.zjnu.edu.cn/

3.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招生相关通知http://flc.zjnu.edu.cn/list.aspx?cid=107

()监督联络方式:

1.学院投诉联系人:林凌斌,投诉电话:0579-82299878;投诉邮箱:llb@zjnu.cn

2.学校投诉电话:0579-8228302682282319;投诉邮箱:yzb@zjnu.cnjwb@zjnu.cn

 

本方案未尽事宜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