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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教育研习具体要求
来源 : 外语学院老师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15-11-09     浏览次数 : 128

为了及时深入总结与反思教育实习工作,帮助学生运用所学的教育教学理论对教育实习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等进行进一步分析、探讨和研究,以提高学生反思能力和研究能力,根据《浙江师范大学教育研习规程》等文件精神,特就教育研习事宜制定以下具体规定和要求。

1.教育研习时间1111日—1125

2.教育研习方式:小组合作式“课型研究”

分组方式:各班根据提供的6种不同课型(阅读课、读写课、听说课、词汇课、语法课、练习课等,中小学不限),结合同学的研究兴趣,组成4-6位同学为一组的研习小组。各班学习委员负责组织本班同学分组,于116日前将分组名单交给研习指导老师。

研讨准备(课型研究):以小组合作的方式收集整理所选课型相关研究文献,选定教学理论并据此设计课例,准备研讨课上的展示。

研讨方式:(1)小组展示:研讨展示环节由三部分组成,首先有两位成员负责理论解读(建议一位成员介绍并解读相关的文献研究成果,另一位则对选定的教学理论或理念进行深入讲解),然后由一位成员将设计的课例进行教学展示,最后由其余成员针对教学设计和展示进行评课。

2)班级质疑:指导教师及班上其他同学针对这一小组的理论解读、课例设计和展示以及评课提出质疑问询,展开进一步研讨。

研习成果:撰写一份研习总结和一篇课例研究论文。其中研习总结个人单独完成,课例研究论文由小组成员协作完成。

3.教育研习考核:学生的研习成绩由以下五部分构成:小组表现(占60%),组内成员互评(占10%),到课率(占10%),讨论表现(占10%),研习总结(占10%)。最后学生研习成绩以优秀、良好、及格与不合格四级评定,优秀人数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