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下午,我院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于学院二楼党家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俞明祥主持,中心组成员,各教工(含退休)及学生支部书记、支委,党员之家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内容,进一步充分认识两个《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条例》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两个《条例》体现了与时俱进,更具有时代感和指导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和组织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作为高校党员师生,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模范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激发支部组织力和战斗力,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并以此指导实际工作,确保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俞明祥书记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定地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各支部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通过专题辅导、支部学习研讨等形式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党员干部要以《条例》为工作指南,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率先垂范,带动全体党员把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执行《条例》,进一步严肃各项纪律规矩,加强纪律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将《条例》精神转化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确保学院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俞明祥书记认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制定和实施,为我们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他强调,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扎扎实实把党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制度,带头参加支部各项活动,带头讲好党课,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要求,努力营造“大学习”的良好氛围,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会上,与会人员还集体学习了教育部最近颁发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解读时,俞明祥书记强调,师范大学的教师承担着“树两代师表,铸两代师魂”的重任,要努力做到心中有理想,手里有本领,身上有正气,脚下有定力,为师一日,表率一天,把高尚师德作为最高追求,把雅正言行作为最美容颜。

会议最后,俞明祥书记就加强两个《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提了五点要求:一是在“高”字上下功夫,提高站位,登高望远,拉高标杆,明晰使命;二是在“深”字上下功夫,学思践悟,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内化于心;三是在“实”字上下功夫,求真务实,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实干为要;四是在“严”字上下功夫,严格对标,严于律己,以清为荣,以廉为美;五是“特”字上下功夫,创新形式,保持定力,凝练特色,形成品牌。
学习会上,各教工及学生支部书记、支委畅谈了学习体会(摘选):
翻译系教工党支部书记李建军老师:
《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让我们感觉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强引领,引导学生认识中国文化的内涵和内在魅力,积极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辩识和抵制家丑恶,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

大外部吴婉湘老师:
这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更加详实,操作性更强,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通过今天的会议,我意识到,虽然自己只是一名普通党员,但其实也会存在违纪的风险,所以只有经常认真学习和仔细研读这样的条例,才能时刻给自己以警醒,从而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为。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非常具体和接地气,是我们教师应时刻谨记在心和认真落实的行为准则。为了能培养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立德树人的育人工作更加不可懈怠。我们尤其要努力通过结合专业教学,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强化课程思政育人功能,更好地发挥我们对学生的思想引领作用。

英语系闻琴华老师:
结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三条:传播优秀文化。最近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在某论坛一次演讲中发表了“中国女性的堕落导致了国家的堕落”的谬论,遭到了各方的批驳和争议。作为教师党员要引以为戒,在课内外一定要谨言慎行,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必须要有十分清醒的认识。教师党员首先要坚定政治方向,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等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

日语系王俊老师:
作为教师,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很有必要。比如第九条“坚守廉洁自律”的内容为“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自愿谋取私利”。如果教师们学习了这十项准则,就有政策可依循,就能很好地处理类似这些问题,更好地维护师德!

学工办郑基老师:
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法重于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党规和国法的关系上,实行纪法分开,党纪不同于国法,是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和管党治党理念上的重大创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时俱进的修订,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必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

研究生翻译硕士党支部副书记杨旭峰:
首先,俞书记在带领各支部书记学习条例的过程中提到了勤学明辨。我们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也要关注国内外形势,我想结合本专业谈一谈,作为翻译专业的党员,我们一定要关注国内外的形势,由于现在世界范围内都在强调话语权,尤其是文化话语权,作为一名翻译专业的党员,一定要致力于将更多的文学作品带向世界,这也是一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行动。另外,我们支部于昨天召开了第二次支部会议,讨论了主题为立德树人,抓好本科教育的党日活动安排,我觉得可以将今天学习的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落实到活动当中,带领支部每位党员学习。

研究生学科教学党支部副书记王惠瑢:
今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我感受深刻,受益匪浅。它是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更是党员行为处事的指南针和高压线。今日学习使我影响最深的有以下三点:一、作为党员,要严于律己。要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二、作为学生党员干部,要做好“吸铁石”。从同学中来,更要到同学中去,认真服务同学,做好支部工作,让“磁性”成为党员的标配。三、作为未来教师党员,要传递正确价值观。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教师不仅要教授知识,更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和正确价值观念。条例里所陈述的虽然都是些“不可为”,但其实也是间接地告诉了我们哪些是“可为”与“必为”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和党员实质上都是一种示范与榜样。因此认真学习条例,把握其内涵与实质,明白底线何在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

校学生会主席洪守杰:
在学习实践两个《条例》的过程中,我觉得要在三个方面重点加强。严字当头:作为学生党员,我们要牢记“高线”和“底线”,以最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学字为先: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要扎实自己的专业学习和理论学习,同时要把理论应用到第二课堂的实践当中;实字落地:作为学生干部,我们要坚守新媒体阵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以同学喜闻乐见的形式分享最新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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